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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凡因业务关系,需要与总公司各项目部签订合同的,必须与总公司签订,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,擅自与总公司各项目部及个人签订的合同,总公司均不予认可,对总公司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。


    特此声明



 淳化县第二建筑总公司      

2017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