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因业务关系,需要与总公司各项目部签订合同的,必须与总公司签订,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,擅自与总公司各项目部及个人签订的合同,总公司均不予认可,对总公司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。
特此声明
淳化县第二建筑总公司
2017年11月20日